以琳自闭症儿童救助基金简章(草案)
一.设立原因
以琳的全称是青岛市自闭症研究会以琳自闭儿训练部。本研究会系经民政局批准注册的非营利性公益团体,主要从事自闭儿童的早期行为训练与教育研究。以琳自诞生以来,承蒙多方厚爱与无私奉献,发展神速。如今一方面众多自闭症儿童排队等候进入以琳,但以琳因资金所限难以迅速扩大规模接纳他们,眼看他们就要错过最佳矫治期(3—6岁),深感愧疚,再有部分自闭症儿童因经济贫困生活非常艰难,极需救济;另一方面众多富有爱心家长们和朋友们表达了希望以琳接受捐助的意愿,但以琳此前惟恐辜负重托,一直不敢接受公众捐助,而现在以琳感到此事已责无旁贷,特此筹备设立以琳自闭症儿童救助基金(以下简称以琳基金)。
二.基金用途
以琳基金目前主要用于以下两方面:
1.救济金:用于为贫困家庭的自闭儿童减免训练费(从部分到全部)。
2.发展金:用于提高以琳的水平和扩大以琳的规模。
三.基金管理
1.以琳基金纳入自闭症研究会财务管理,专款专用。
2.以琳基金管理委员会由自闭症研究会理事长(现为方静)、副理事长、会计、家长代表及捐赠人代表组成,共同讨论基金的使用。
3.管理委员会每三个月召开会议(特殊情况除外),并将基金收支现状及时公布上网。以供捐款人及公众的监督、指导与核查。
四.捐赠办法
1. 不限数额及币种,按照捐赠人的意愿进入本基金或定向使用于其他项目。
2. 捐赠人可随时对基金的完善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参加管理委员会的会议。
青岛市自闭症研究会
理事长:方静
Email: elimautism@126.com
3. 捐赠方式:
(1)银行汇款(请注明是以琳基金捐赠款):
收款人:青岛市自闭症研究会
帐号:5329026486108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支行山东路分理处
4. 特别说明:
捐款若是用来资助个别孩子的,请通过邮局以邮单的形式寄款至:
青岛市浮山后劲松七路7号 精工院内 以琳 张淑芳(老师)收,邮编266035。
请在邮单上注明指定捐赠孩子的名字,我们会按程序转交。捐赠公布如旧。